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2018年廣東省藥品抽檢計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了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現將近期藥品抽樣檢驗信息通報如下:
一、抽樣情況
2018年11月,全省共抽查檢驗86個藥品生產企業、698個藥品經營企業和289個醫療機構的887個品種共2282批次藥品。
二、檢驗結果
經核查確認,本期抽驗信息公布如下:863個品種2228批次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規定(詳見附件1),22個品種27批次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詳見附件2),主要不符合規定項目有性狀、裝量差異、重量差異、可見異物等。
三、不合格藥品的查處情況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成有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檢驗不合格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產企業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并對這些藥品繼續進行跟蹤抽查檢驗。查處情況可在我省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四、藥品安全消費提示: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在合法正規的醫療機構、藥店等購買藥品并索取保存相關憑證;購買藥品時要注意查看外包裝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企業、批準文號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必要時,可登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CFDA)網站的基礎數據庫查詢核實藥品注冊相關信息;購買藥品后要按說明書標明的貯藏條件保存藥品,并按醫囑或用法用量服用藥品,特別注意說明書上的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內容。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藥品安全監督工作,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質量不合格藥品,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