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71號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醫療器械質量監督,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有效,根據我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檢工作安排,我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對近兩年抽不到樣及抽檢不合格的產品進行了跟蹤性抽檢,并對我省部分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進行了標準符合性抽檢。現將檢驗結果通告如下:
本次跟蹤、符合性抽檢共抽檢樣品197批,涉及我省18個地市(區), 144家生產企業(進口總代理單位)。依據醫療器械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和注冊產品標準/產品技術要求,對所抽樣品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24批樣品被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見附件)。
對本次跟蹤、符合性抽檢中抽檢不合格產品及有關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我局已要求有關市局嚴格依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督促企業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已上市的不合格產品必須采取相應的召回糾正措施,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有效,并要求相關市局按照有關規定將本次專項監督抽檢的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的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表: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