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廣東省化妝品市場安全治理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食藥監辦妝〔2015〕165號),積極探索化妝品市場安全治理有效模式和治本之策。
2015年5月7日至8日,省局率先在汕頭市、梅州市開展了化妝品市場安全治理省級示范區(以下稱示范區)試點調研工作。調研工作主要依托汕頭市、梅州市主流商業街,調研對象涵蓋了商場超市、美容院、專賣店、美發店、婦嬰專用品店、酒店、批發市場(商店)、委托加工企業等多種類型的經營企業。調研結果顯示化妝品經營企業從業人員關于化妝品分類、產品合法性判斷及索票索證要求等法律法規常識缺乏。市場一線的調研情況折射出經營企業主體責任的缺失和監管部門行政指導的不足,凸顯了化妝品市場安全治理的結構性及機制性問題。
省局建設示范區的總體要求是要形成一個模式,落實兩個責任,打通三個路徑。一個模式是市場承擔主體責任、政府實施風險監管、社會各界齊抓共管的化妝品安全治理模式;兩個責任是化妝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督責任;三個路徑是提升化妝品行業自律水平、普及化妝品安全常識及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監督。
示范區的建設目標是從2015年開始,在五年時間內,每年各市在轄區內創建一個省級示范區和至少兩個市級示范區。示范區創建工作將采取“一街多點”模式。目前,省局與梅州、汕頭兩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在市場調研基礎上,制定了省級示范區試點具體建設計劃。省局計劃于今年6月根據兩個省級示范區試點建設成效,組織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總結示范區試點創建經驗,進一步完善化妝品市場安全示范區建設模式、建設標準,然后向全省推廣應用。(省局化妝品監管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