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24號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廣東惠晟檢驗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有因檢查。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檢驗過程、檢驗記錄不符合要求等問題。依據《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第十九條規定和《關于明確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有關事宜函》(藥監妝函〔2021〕7號),現決定暫停廣東惠晟檢驗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信息系統使用權限。
暫停檢驗信息系統使用權限期間,廣東惠晟檢驗科技有限公司不得繼續受理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申請。該公司應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材料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經審核認為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恢復該公司的檢驗信息系統使用權限。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