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40號
為規范我省藥品經營秩序,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將藥品經營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于胰島素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
在藥品經營環節,胰島素制劑按照普通藥品管理,藥品批發企業的經營范圍新增“肽類激素(僅限胰島素)”項,其他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繼續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特殊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粵食藥監安〔2009〕65號)要求進行管理。
二、關于生物制品經營范圍許可驗收標準的有關規定
藥品經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新增“生物制品(除疫苗,冷藏冷凍藥品除外)”項。藥品經營企業申報經營范圍時,若經營生物制品的儲存條件不需要冷藏冷凍儲存,可以選擇該項經營范圍。監管部門進行許可驗收及監督檢查時不應強制要求企業配備冷庫、冷藏車、冰箱(柜)等冷鏈設施設備。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