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39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5號,以下簡稱第35號《公告》)、《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實施<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公告》(2021年第77號,以下簡稱第77號《公告》)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要求,保障我省化妝品注冊備案新法規順利平穩實施,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據第35號《公告》要求,在原注冊備案平臺已經取得注冊或者完成備案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產品執行的標準和產品標簽樣稿、填報國產普通化妝品的產品配方、上傳特殊化妝品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對于在2022年5月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資料補錄的備案產品,應當暫停生產或者進口,相關備案產品完成資料補錄并經所在地藥品監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恢復生產或者進口。
二、根據第77號《公告》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必須符合《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和要求;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未按照《辦法》進行標簽標識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必須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使其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
三、化妝品備案人、境內責任人應當盡快按照第35號《公告》以及第77號《公告》的規定和要求,對名下備案產品進行自查,確保按期完成備案年度報告、歷史備案產品認領、備案資料補錄、產品標簽更新等相關工作。不再繼續生產或者進口的,應當及時通過普通化妝品新備案平臺主動申請注銷;未取得普通化妝品新備案平臺權限的,應當及時提交書面材料向所在地市級藥品監管部門申請注銷。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備案產品,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