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6號
為貫徹落實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切實做好醫療器械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采購、使用進口原材料及相關物品過程中的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廣東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進口原材料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范指引》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中反饋的情況,修訂形成了《廣東省醫療器械企業進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范指引(第二版)》,現予發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廣東省醫療器械企業進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范指引(第二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