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機構,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
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暫行規定》和《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持續推進“港澳藥械通”政策在珠三角9市擴展實施,有序開展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械使用評審工作,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計劃在已組建的評審專家庫基礎上,納入臨床專科醫師和醫院管理、不良反應、藥事管理、法律法規等方面專家(附件1),以擴充評審專家庫,提高評審效率。
請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推薦評審專家,并協助組織評審專家填報資料,在征求專家個人意愿的基礎上,認真填寫個人信息表(附件2)、身份證及銀行卡信息(附件3),提交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本單位人事部門蓋章)或者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證明資料(聘用合同)等資料,由單位統一收集匯總后(附件4)于2022年2月28日前將紙質資料寄送到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掃描件及可編輯電子版發送到下列郵箱)。在報送過程中有任何問題,可以徑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反饋。
聯系人:周蔚慧、劉釗暉。
電 話:020-37886387、37886222。
郵 箱:gdda_xuke@gd.gov.cn。
郵寄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53號之二。
附件:
附件2.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進口使用評審專家信息登記表.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