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局人〔2017〕145號
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加快推進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17〕753號)精神,為加強對檢查員的管理、考核和培訓,省局組織制定了《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考評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培訓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一并貫徹落實。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30日
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一支專職化、專業化的檢查員隊伍,保證食品藥品檢查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根據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和《關于加快推進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粵辦函〔2017〕753號)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職業化檢查員實行按需設置、分類建設、分級管理、動態調整、科學考評;聘用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職業化檢查員實行分類分級建設。根據監管品類和專業特點,分為食品檢查員、藥品檢查員、保健食品檢查員、化妝品檢查員、醫療器械檢查員五個類別。設檢查總監一名,分設首席檢查員、高級檢查員、中級檢查員、初級檢查員四個等級。
第二章 職責任務
第四條 檢查總監負責檢查工作的統籌組織。
第五條首席檢查員負責檢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對省食品藥品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統籌檢查決策和檢查措施;組織指導重大復雜檢查任務;負責對本類別的檢查工作技術把關,組織研究重大復雜疑難問題,提出決策建議;負責建立完善本領域科學檢查體系和理論體系;負責牽頭開展相關課題研究和技術文件編寫等;指導和培養下級檢查員;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高級檢查員負責具體指導與能力相適應的檢查任務;組織承擔重大復雜檢查任務;負責對本領域的檢查工作技術把關,參與組織研究重大復雜疑難問題,提出決策建議;組織開展本領域科學檢查體系和理論建設工作;負責開展相關課題研究和技術文件編寫;指導和培養下級檢查員;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七條中級檢查員負責具體承擔與能力相適應的檢查任務;參與重大復雜檢查任務相關工作;負責對所承擔檢查任務的技術把關,參與研究重大復雜疑難問題;參與本領域科學檢查體系和理論建設工作;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和技術文件編寫;指導和培養初級檢查員;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八條初級檢查員負責承擔與能力相適應的檢查任務,獨立撰寫檢查方案、檢查報告;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和技術文件編寫;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資格條件
第九條 職業化檢查員應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德優良,廉潔公正;
(二)具有食品藥品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從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相關技術工作經歷;
(四)熟悉食品藥品檢查法律法規、技術規范以及相關規定;
(五)具備較強的觀察分析、溝通交流、團隊協作和文字表達等能力;
(六)身體健康,能夠適應現場檢查工作要求。
第十條職業化檢查員還應當分別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一)檢查總監:具備研究生以上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具有較強的戰略思維、創新能力和國際視野;為發現和培養人才創造條件;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影響力和國際檢查經驗。
(二)首席檢查員: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15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或5年以上高級檢查員工作經歷;專職從事食品藥品檢查工作;具備相當的組織管理能力;具有相當的戰略思維和創新能力;善于發現和培養人才;在本類別具有相當的學術地位、影響力。
(三)高級檢查員:具有10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或4年以上中級檢查員工作經歷;具備組織管理能力;善于發現和培養人才;在本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地位、影響力。
(四)中級檢查員:具有5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或3年以上初級檢查員工作經歷;具備協調管理能力。
(五)初級檢查員:具有1年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經歷,或具有3年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研究、教學等工作經歷;熟悉食品藥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通過準入考試,并經6個月見習期且考核合格。
第四章 等級評定
第十一條職業化檢查員實行等級評定制度。
第十二條職業化檢查員等級評定按照以下程序實施:
(一)個人對照條件提出申請;
(二)人事部門組織資格審核;
(三)人事部門組織專家評審;
(四)黨組會研究決定;
(五)人事部門組織公示。
第十三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職業化檢查員評定。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新進入的職業化檢查員必須經過相應類別和等級的檢查員認定審查和考評。
(二)已獲得國家或省級檢查員資格的人員應予以優先認定,具體辦法按有關配套規定執行。
(三)職業化檢查員可取得多個類別檢查資格,分別評定等級。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破格晉升檢查員等級或適當降低任職年限要求:
1.開展職業化檢查工作突出,受到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
2.連續三個年度職業化檢查員考評優秀的。
(五)年度考評結果不合格的,該年度不計入等級晉升年限,且該年度暫緩晉升等級,不能參加等級評定。
第五章 獎懲
第十五條 檢查員在履職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符合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的可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檢查員的考評結果是檢查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本人公務員職務(級)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等級調整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職業化檢查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降低一個以上等級:
(一)在年度考評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在聘任期間有違紀行為的;
(三)不作為、亂作為,并被依法問責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職業化檢查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
(一)被刑事處罰的;
(二)在聘任期間有嚴重違紀行為的;
(三)連續兩年年度考評被確定為不合格檔次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職業化檢查員降低等級和解除聘用,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規。
第二十條檢查員對涉及本人降級或解除聘用有不服的,可以根據本《辦法》向省食品藥品監督局人事處申請復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考評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考評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粵辦函〔2017〕753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考評要客觀公正、公開民主、注重實績,以德才兼備、勤政廉潔、勇于擔當作為考核評價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專職檢查員考評實行平時、年度和聘期考評,兼職檢查員實行年度、聘期和執行檢查任務階段考評。
第四條考評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部門負責。
第二章 考評內容與考評標準
第五條專職檢查員年度考評以平時考評為基礎,聘期考評以年度考評為基礎。聘期考評可與當年年度考評同步進行。
平時考評,側重考評檢查員在執行檢查任務時的行為規范和工作質量等方面的日常表現。
年度考評,全面考評檢查員職業行為、能力水平、業績貢獻、培訓教育等方面的年度表現。
聘期考評,全面考評檢查員在聘期內履行崗位職責和聘用合同、完成聘期目標任務等情況。
第六條職業行為的考評,重點考評檢查員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守時出勤、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七條能力水平的考評,重點考評檢查員專業水平和實踐能力。
第八條業績貢獻的考評,重點考評檢查員完成檢查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和實效等方面的表現。
第九條專職檢查員年度考評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檔次,各檔次的評價標準:
優秀:思想政治素質高,職業道德高尚;業務精通,專業技術水平高,工作能力和學習創新能力強;敢于擔當,業勤務實;工作業績突出;廉潔自律。
合格: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水平;責任心較強,工作積極;能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廉潔自律。
不合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違背德才兼備、勤政廉潔、勇于擔當基本原則的;
(二)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三)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專業技術水平與工作任務不適應的。
第十條 年度考評被評為優秀的專職檢查員比例不超過檢查員總數的20%。
第三章 考評方法與考評程序
第十一條對專職檢查員考評,堅持平時考評與年度考評相結合、定量分析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平時考評由派出機構結合檢查員日常工作表現進行考評。
第十三條年度考評和聘期考評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檢查員個人總結述職;
(二)派出機構根據個人總結和平時考評情況寫出考評評語,提出考評檔次建議;
(三)考評委員會根據派出機構的考評意見和建議,確定考評檔次;
(四)對已確定為優秀檔次的人員進行公示;
(五)將考評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檢查員和所在單位。
第四章 考評結果應用
第十四條年度考評結果作為專職化檢查員等級調整及本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聘期考評結果是專職檢查員公務員職務(級)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等級晉升的重要參考。
第十六條年度考評結果被確定為不合格檔次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初級檢查員予以解除聘用;
(二)因檢查能力與所任職級不相適應被評為不合格的,降低一個等級;
(三)因違背德才兼備、勤政廉潔、勇于擔當基本原則被評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四)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檔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兼職檢查員考評內容、等次、方法和結果運用參照專職檢查員執行,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培訓工作,促進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粵辦函〔2017〕753號)的要求,進一步提高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素質,結合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培訓工作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講求實效的原則;堅持培訓、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三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部門負責編制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負責培訓檔案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教育培訓項目。
第四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劃財務部門負責培訓經費的管理,審核培訓經費預算和使用情況,厲行節約。
第三章 培訓分類
第五條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應根據崗位職責需要參加相應的培訓,包括任職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六條 檢查員必須在任職前接受任職培訓,培訓時間累計應不少于60個學時。
第七條檢查員在任職期間履行崗位職責和繼續教育要求接受繼續教育培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60個學時。
第八條專門業務培訓。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檢查員每年參加檢查專門業務培訓應不少于72個學時。
第九條其他培訓。包括素質培訓和實地培訓等。
第四章 培訓程序
第十條為保證培訓工作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每年年初要制定檢查員年度培訓計劃。
第十一條建立培訓過程管理制度,落實好相應檢查員培訓計劃的實施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培訓項目質量評估制度,對培訓項目質量進行評估考核,將評估考核結果作為修改完善培訓項目和選擇承辦單位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登記考核
第十三條建立檢查員登記考核制度,登記考核情況應納入檢查員培訓檔案。
第十四條在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年度考評、等級聘用時,應將接受培訓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