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藥監械業〔2021〕172號
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責令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停產整改的通知》(粵藥監械業〔2020〕183號)的要求,你企業進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恢復生產申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對你企業進行了跟蹤復查,你企業已完成缺陷項目的整改工作,現同意你企業恢復生產。
請你企業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組織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粵藥監械業〔2021〕172號
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責令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停產整改的通知》(粵藥監械業〔2020〕183號)的要求,你企業進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恢復生產申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對你企業進行了跟蹤復查,你企業已完成缺陷項目的整改工作,現同意你企業恢復生產。
請你企業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組織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