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食藥監局辦〔2016〕175號)有關要求,現將省局本級有關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如下。
一、明確“雙隨機”監管范圍。將開展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專項檢查、飛行檢查(有因檢查除外)納入“雙隨機”監管范圍。構建日常檢查以“網格化”監管為模式,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以“雙隨機”監管為模式,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相互銜接,“網格化”監管和“雙隨機”監管互為促進的監督檢查新機制。
二、制定“雙隨機”監管清單。省局各業務監管處室制定完善“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抽查事項清單應圍繞“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的要求來設計。清單包含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要素,并按照企業風險分類分級情況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三、建立“雙隨機”監管名錄庫。依托“智慧食藥監”系統,建立“監管對象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名錄庫”。“監管對象名錄庫”根據行政許可事項變化,以省局網站數據庫查詢功能(http://219.135.157.143/gdyj/sjwz/Main.faces?menuId=1&navId=1)為基礎,增加食用農產品檢查對象名單?!皺z查人員名錄庫”由各監管處室更新維護。
四、規范“雙隨機”抽取程序。運用信息化手段,對“雙隨機、一公開”抽取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發起“雙隨機”抽查的監管部門按照工作任務和要求,事前確定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的抽取范圍,隨機生成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在任務下達之前,檢查人員與檢查對象之間互不知情、隨機匹配,檢查人員接到檢查任務后,應嚴格按照指令實施檢查。
五、公開“雙隨機”抽查信息。檢查人員完成檢查任務后,填寫檢查記錄表,及時上傳至日常檢查管理信息系統;發起“雙隨機”抽查的監管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核查處置和抓好整改督促落實。在每次檢查完成后,將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在省局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同一次監管檢查中涉及不同行政相對人的信息,原則上應當統一公布。
六、注重“雙隨機”結果運用。建立健全監管對象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將雙隨機抽查結果納入監管對象的社會信用記錄。對抽查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形成有效震懾,不斷增強監管對象守法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