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抽查事項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內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頻次 |
1 |
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3.《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4.《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 |
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
1.生產主體資格; |
飛行檢查 |
年度省級飛行檢查總家數不少于30家次。 |
2 |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 |
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
1.資質條件; |
|
年度省級飛行檢查總家數不少于30家次。 |
3 |
食用農產品經營情況 |
《食品安全法》第34、61、64、65條等 |
省局食用農產品市場安全監管處 |
1、經營者是否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保存相關憑證。 |
飛行檢查 |
30戶次/年 |
4 |
食品經營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
《食品安全法》第33、34、35、44、45、47、53、54、61、67、68、97條等 |
省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處 |
1、經營者是否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與核準項目是否一致。 |
飛行檢查 |
每年抽查單位必須覆蓋全省各地市 |
5 |
餐飲單位食品安全檢查 |
1.《食品安全法》第109、110條; |
省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處 |
(一)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安全各項規定情況: |
飛行檢查 |
每年抽查單位必須覆蓋全省各地市 |
6 |
藥品GMP跟蹤檢查 |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條 |
省局藥品生產安全監管處 |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情況 |
飛行檢查 |
45家/年 |
7 |
藥品GSP飛行檢查(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 |
《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第8條 |
由省局藥品流通安全監管處組織實施,省局審評認證中心及各地市藥品GSP檢查員具體執行 |
企業是否按藥品GSP的有關標準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
飛行檢查 |
一、下列企業每年一次,覆蓋率100%: |
8 |
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
《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第八條 |
省局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處 |
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是否按照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組織生產;2.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保持有效運行;3.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是否持續符合法定要求。 |
飛行檢查 |
20家/年 |
9 |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檢查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第八條 |
省局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處 |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經營條件是否持續符合法定要求。 |
飛行檢查 |
20家/年 |
10 |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檢查 |
《食品安全法》第109條 |
省局保健食品監管處 |
1、是否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管理制度 |
飛行檢查 |
不少于20次(家)/年 |
11 |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檢查 |
《食品安全法》第109條 |
省、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
1.索證索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飛行檢查 |
經營企業每市不少于2家 |
12 |
化妝品生產企業雙隨機監督檢查 |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五-十二條 |
省局化妝品監管處 |
1.企業準入責任; |
飛行檢查 |
不少于100家/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