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國家藥監局責成廣東、山東、湖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標示名稱為“韓妃染發膏”(板栗色)、“韓妃染發膏”(金亞麻色)、“韓妃染發膏”(棕黑色)3款化妝品進行調查。經查,化妝品注冊人廣州市韓妃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違法生產經營上述標示“韓妃染發膏”系列化妝品的行為。
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凈化化妝品市場環境,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暫停經營標示名稱為“韓妃染發膏”的系列化妝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特此通告。
國家藥監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