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測到4起藥品和2起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內容均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擴大宣傳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義或形象做功效證明等問題,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嚴重危害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黑龍江全雞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天麻追風膏”。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宣稱“兩副藥治好各種骨關節疾病,一副藥用之后,關節緊貼入位,彎不下腰的也能彎了,紅腫僵硬的也消退了。第二副藥用之后,原本彎著的腰伸直了,關節修復如初”等。
二、哈爾濱中藥四廠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參南星口服液”。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宣稱“臥床不起腦中風后遺癥的,服用產品后,一天一個樣,很快就能坐起來,站起來,走起來,六個月的時間,完全恢復成正常人”等。
三、通化新東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降糖膠囊”。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宣稱“使用3天,患者血糖平穩下降;一個月后,胰島素分泌就可以基本得到恢復”等。
四、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仙藜口服液”。該產品通過廣播健康咨詢的方式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宣稱“使用一個多月,身上因為糖尿病引發的瘙癢消失了,不用撓了,晚上睡眠也好了,飯后血糖也降下來了,還平穩了”等。
五、上海泰運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保健食品“康態膠囊”。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宣稱“使用產品不到15天,血壓降下來了,畏寒肢冷消失,睡眠香甜;三個月后,偏癱的肢體運動正常,暈眩耳鳴消失,視物不清,脖子僵硬等問題也消失”等。
六、北京美諾保健食品廠生產的保健食品“康欣牌波爾特膠囊”。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宣稱“用西藥降糖,是一條錯誤的道路,只會讓疾病越來越重。使用當天,感覺身體有了勁,走路不踩棉花;使用三個周期,使用降糖針或吃藥明顯減少,不再嘴饞,敢吃能睡,平穩控糖,恢復糖代謝。告別并發病,重做健康人”等。
上述違法廣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其違法行為移送有關部門查處。有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撤銷其有效期內的廣告批準文號。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大對違法廣告的跟蹤監測工作力度,一經發現,要及時采取責令其產品暫停銷售等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