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藥通〔2015〕39號
珠海市恒祥醫藥有限公司等2家藥品經營企業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我局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現予以公布。
證書編號 |
企業名稱 |
注冊地址 |
撤銷日期 |
違法事實 |
A-GD-11-0208 |
珠海市恒祥醫藥有限公司 |
珠海市前山新珠路1002號第三層 |
2015年3月24日 |
企業倉庫中存放有標示為“廣東恒祥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的包裝袋、標簽,以及標示為“廣東恒祥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的成品、半成品中藥飲片,現場還存放有封口機、電子臺秤、小鐵鏟等生產設備;質量負責人羅榮松和質管部負責人邱拓華的執業藥師注冊證均已過期,未重新注冊;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銷售藥品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
A-GD-14-0019 |
廣東新特藥業有限公司 |
清遠市新城2號區8幢C座二樓 |
2015年3月24日 |
企業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使用兩套賬,規避監管;部分中藥飲片采購時未向供貨單位索取發票;部分中藥飲片銷售時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時存在現金交易行為。 |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