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藥通〔2015〕57號
佛山市容暉藥業有限公司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我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分類管理的實施辦法》(粵食藥監法〔2014〕109號)規定,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現予以公布。
許可證號 |
證書編號 |
企業名稱 |
注冊地址 |
撤銷日期 |
違法事實 |
信用評定等級(自撤證之日起生效) |
粵A A7570934 |
A-GD-14-0152 |
佛山市容暉藥業有限公司 |
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舊馬路七座1-2樓 |
2015年4月28日 |
1.在許可批準的倉庫地址以外存放中藥材、中藥飲片,臺秤、鍘刀等生產設備,還有部分中藥飲片的標簽、銷售清單等。 2.現場檢查時,該公司中藥陰涼庫的溫濕度探頭及溫控系統電腦顯示與實際不符。如Z301號溫度探頭顯示實時溫度為17.3°C,Z302號溫度探頭顯示實時溫度為17.2°C ,其溫控系統的電箱上及校準用的水銀溫度計均顯示溫度為25.5°C,溫控系統(設備工程方為中山市黃圃鎮盛風冷氣工程部)造假。 3.核查企業的計算機管理系統,部分藥品銷售清單查無記錄。 4.企業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部門未嚴格履行職責,如對企業私設倉庫及溫控系統造假等行為未予以制止。 5.企業銷售復方甘草片的銷售清單(即隨貨同行單)無收貨方蓋章,個別簽收人簽字沒有簽全名,不符合規定。 |
嚴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