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華藥業有限公司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我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分類管理的實施辦法》(粵食藥監法〔2014〕109號)規定,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現予以公布。
許可證號 |
證書編號 |
企業 名稱 |
注冊 地址 |
撤銷 日期 |
違法事實 |
信用評定等級(自撤證之日起生效) |
粵AA7520572 |
A-GD-14-0876 |
廣東東華藥業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東華大道茂榮大樓(二層) |
2015年11月5日 |
1.企業未能堅持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2.未對個別企業進行首營企業的審核。 3.未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記錄。 4.藥品未按溫、濕度要求儲存于相應的庫房中。 5.藥品養護人員未檢查在庫藥品的儲存條件,對庫房溫濕度進行有效監測和調控。 6.在庫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未有完整的手續和記錄。 7.企業未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將藥品銷售給具有合法資格的單位。 8.企業銷售藥品,未對采購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采購人員及提貨人員進行真實性審核。 |
嚴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