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48號
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廣東省藥品抽查檢驗計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進行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現將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予以通告(見附件)。
對抽查檢驗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地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相關企業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附件: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2024年第2期)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