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55號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下稱藥包材)的質量監督,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我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對藥包材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現將檢驗結果通告如下:
本次藥包材監督抽檢產品共抽檢樣品187批,涉及藥用復合軟膏管、藥用低密度聚乙烯膜/袋、藥用紙、外用液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鋁質藥用軟膏管、玻璃藥瓶、玻璃管制口服液體瓶、口服固體/液體藥用瓶等8個品種。經檢驗,有4批樣品被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見附表)。
對本次監督抽檢的質量不合格產品及有關企業,我局已要求有關市局嚴格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核查處置。督促企業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已上市的不合格產品必須采取相應的召回糾正措施,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并要求相關市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將本次監督抽檢的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表:
附表1、廣東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詳細信息表
附表2、廣東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詳細信息表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