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廣州達美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105340251842H |
法定代表人 | 寶音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藥監械罰〔2022〕200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履行境外醫療器械注冊代理人義務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在協助注冊人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的進口醫療器械注冊申請過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冊人需補充提交公證函的義務,并擅自通過圖片編輯軟件偽造虛假的公證函后提交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注冊補正材料。 |
處罰依據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九十八條 |
處罰類別 | 罰款,限制從業。 |
處罰內容 | 對廣州達美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20000元。對其責任人尹素梅作出以下行政處罰:5年內禁止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 |
罰款金額(萬元) | 12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年8月15日 |
處罰有效期 | 3年 |
處罰機關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40000MB2D03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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