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藥通〔2015〕51號
為打擊違法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行為,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秩序,經監測發現,2015年2月份在我省行政區域發布的違法廣告共401條次。其中違法藥品廣告349條次,涉及23個品種;違法醫療器械廣告5條次,涉及3個品種;違法保健食品廣告47條次,涉及6個品種。典型案例如:
一、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參花消渴茶”的藥品,通用名稱為“參花消渴茶”,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B20020426”。批準的功能為“滋陰補腎,益氣生津。適用于Ⅱ型糖尿病氣陰兩虛,腎氣不足證,可改善口渴喜飲,多食易饑,倦怠乏力,腰膝酸軟,煩熱失眠等癥狀?!痹搹V告宣稱 “服用當天即可穩步降糖,服用12小時平穩血糖,當天停服一切西藥,一療程飲用量減半,3-6療程逐漸停藥,打破糖尿病患者終身服藥的命運?!痹撍幤窂V告宣傳含有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廣告中標示名稱為“藏王紅花貼”的醫療器械產品,產品名稱為“磁療貼”,批準文號“豫食藥監械(準)字2012第2260240號”,生產企業為“鄭州高新區名澤保健用品廠”,注冊證中產品適用范圍“適用于頸、肩、腰、腿及關節疼痛的輔助治療”,但該產品廣告在我省媒體發布的廣告含有一些涉嫌嚴重違法情形:1、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2、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三、廣告中標示名稱為“海葆鹽藻”的保健食品,產品名稱為“紅陽牌鹽藻軟膠囊”,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數據庫查詢,對應的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20110392”,生產企業為“天津玉匾國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但該保健食品廣告在我省媒體未經審查發布,發布的廣告含有以下涉嫌嚴重違法情形::1、利用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2、含有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保證。
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請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職能,對公告中涉及的品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請廣大消費者切勿輕信虛假廣告宣傳,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經濟權益的損害。
附件:1.2015年2月份違法藥品廣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