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省食安辦副主任吳圣明率省局綜合協調處、科技標準處、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食品市場安全監管處、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處及省酒類檢測中心相關同志到清遠市,調研白酒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及酒類流通溯源管理工作。
調研組一行實地查看了清遠市酒類生產企業、酒類專營批發企業,參觀了企業的生產車間、酒窖和化驗室,詳細了解白酒生產流程和質量控制情況,查閱了酒類批發企業的進貨單以及相關的資質證明、檢測報告等資料。隨后,調研組與企業代表、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經信、質監、工商等職能部門負責同志進行了座談。
座談會上,調研組認真聽取了企業代表、監管部門情況介紹。吳圣明指出,食品安全監管必須建立在對具體情況進行了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實施,并提出四點要求:一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安全的食品來源于生產行為;二要主動從源頭上進行安全把關;三要加強對出廠前的產品的合格檢驗;四要建立質量安全受權人制度,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吳圣明強調,相關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新形勢下酒類生產流通監管工作,并提出三個要求:一是要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廣泛有效的宣傳。二是要以省酒類檢測中心等檢測機構作為技術支撐,開展酒類專項檢查。對全省所有酒類注冊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酒類產品的塑化劑含量和添加劑使用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三是進一步加強重點對象、重點環節的監管工作。對酒類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打擊。(清遠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