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成為率先以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工作方案的地級市。
《工作方案》緊緊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廣東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充分結合肇慶市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際情況,明確提出肇慶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11項重點任務。具體包括:完善監管檢查機制、完善稽查辦案機制、強化監管部門協同機制、提高檢驗檢測能力、提升藥械化安全監測水平、完善應急管理機制、推進信息化追溯體系應用、推進智慧藥監應用、加強科研創新、提升監管隊伍素質、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藥品監管創新融合發展等。
《工作方案》還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治理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激勵擔當作為等四個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肇慶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