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藥監械業〔2021〕324號
廣州和普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廣州和普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檢查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3號)要求,你企業提交了恢復生產申請,我局組織對你企業進行了跟蹤復查。經復查,你企業已完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項目的整改工作,現同意你企業恢復生產。
請你企業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組織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粵藥監械業〔2021〕324號
廣州和普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廣州和普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檢查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3號)要求,你企業提交了恢復生產申請,我局組織對你企業進行了跟蹤復查。經復查,你企業已完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項目的整改工作,現同意你企業恢復生產。
請你企業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組織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