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注函〔2021〕704號
張翠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請全面推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承諾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有關政策安排
2019年11月,《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部署在自貿試驗區,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進行分類改革。其中,食品經營許可、藥品批發企業許可、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分類改革方式均為優化審批服務,具體改革舉措包括精簡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限等,同時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3號),部署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2021年底前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其中,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力爭達到100項以上,自由貿易試驗區力爭達到150項。
同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提出,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范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簡稱中央層間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由國務院審改辦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批準。食品經營許可、藥品批發企業許可、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均屬于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經咨詢市場監管總局,上述事項暫不實行告知承諾制。
二、提高相關許可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在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政策框架內,我省持續推進食品經營許可、藥品批發企業許可、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審批便利度和可預期性,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問題。2021年5月,省人民政府出臺《廣東省“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粵府辦〔2021〕14號),提出推進涉企審批服務從政府部門供給導向向市場主體需求導向轉變,對企業開展經營所需要的多項許可事項實行“一次申辦、一表申請、一鍵分辦、一碼展示”,通過重構政務服務模式,推進減政放權。食品經營許可、藥品經營許可證核準(零售)、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均納入改革范圍。
(一)按需組合“一次申辦”。再造涉企審批服務,將企業分別向不同部門申辦相關許可證的模式,改為按需組合、一次申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時,可同時申辦多個相關許可證件,解決多頭審批、多環節審批、告知指引分散,企業辦事成本高、流程復雜、周期長等問題。逐步推動證照變更、注銷聯動辦理。
(二)智能導引“一表申請”。在省、市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系統引入智能導辦,通過通俗易懂的問答互動,獲取企業服務內容、產品類型、經營規模等基本信息,一次性精準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許可證以及需要符合的條件。引入智慧填表系統,實現多表合一,根據企業辦證類型,自動整合相關申請表,剔除重復項,減少多頭填報、重復填報。
(三)并聯審批“一鍵分辦”。通過數據共享、進度協同、結果互認,提高審批服務整體效能。企業提交申請后,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系統按事權將申請材料分發至省、市、縣(區)級相關審批部門,聯審聯辦、限時辦結。簡化優化審批流程,對簡單業務接件即辦,連同營業執照在1個工作日內發放;對復雜業務按照壓縮時限50%的目標,簡化辦理流程和內部審批鏈條。
(四)證照信息“一碼展示”。加強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各項許可審批結果信息統一歸集至信用廣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系統,記于企業名下,集中對外公示。社會公眾、交易相對人、政府部門可掃描營業執照二維碼查詢,提高信息獲取便利度。企業在后續業務辦理、開展經營過程中,可通過營業執照、粵商碼出示、提供相關許可信息,授權相關人員下載電子證照,免于提交紙質證件,優化“免證辦”的使用體驗。
目前,我省已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六個地市開展改革試點,計劃于2023年在全省范圍復制推廣。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省市場監管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聯系人及電話:張寧飛,020-38835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