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局人函〔2018〕401號(B)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政協第十二屆
廣東省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0180186號
提案答復的函
李小燕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食品藥品監管能力的提案收悉,我們非常感謝您對我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關于充實食品藥品監管隊伍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整合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等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下一步,我省將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要求,結合機構改革完善各級市場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設置。目前我省獨立設置的省、市、縣、鄉鎮四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將與相關部門整合,組建市場監管機構。在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與相關部門整合,組建市場監管機構后,我省將利用改革前各相關部門現有的編制資源,統籌解決好食品藥品監管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確保足夠的人力資源投放到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上。
二、關于健全食品藥品基層監管體制
機構改革后,市場監管機構整合了原工商、質監、食藥監等各相關部門的資源,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所需的“人、財、物”必將得到保障加強。隨著新一輪機構改革的落實,鄉鎮級監管機構能夠實現全省“一鎮一所”(整合了鄉鎮工商所的資源),村居協管員力量也將得到充實加強。通過整合資源、優化配置,基層食品藥品監管“短腿”的問題將得以解決,填補基層監管執法空白,打通監管的“最后一公里”。
三、關于提升食品藥品監管效能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高度重視提升食品藥品監管效能。在減少事前審批方面,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12年以來共取消26個事項(含2項中介服務事項)、下放(委托)17個事項、向行業協會轉移1個事項,并將227項行政處罰、9項行政強制實行重心下移、強化屬地執法。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全面推進“網格化+雙隨機”監管模式,開展定格(劃定監管網絡)、定員(指定監管人員)、定責(明確監管責任)、定標(規范監管標準)等“四定”工作,全面梳理轄區內監管對象和監管風險,構建起臺帳明確、責任明確、任務明確、風險明確的精準監管新機制;制定“雙隨機”監管清單,建立“雙隨機”監管名錄庫,規范“雙隨機”抽取程序,及時調整公布省市縣(市、區)直接監管企業名單,并重新劃定網格確定網絡監管團隊,落實日常監管責任。此外,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重大案件查辦“下管一級”,遏制地方保護主義。省局對市局重大案件實行“下管一級”,市局辦理的重大案件應及時上報省局;省局對案件查處過程進行監督、指導,必要時參與案件調查;市局在作出最終行政處理決定及對外發布信息前,應征求省局意見。以上措施將一定程度遏制地方保護主義,促進執法公平、公正。
四、關于推進職業化隊伍建設
我省高度重視職業化檢查員監管隊伍建設。2017年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2017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粵府辦〔2017〕31號),明確將“加快建設職業化檢查員隊伍,推進檢查員隊伍專業化、專職化和高效化,實現檢查工作常態化、法制化和體系化”列入省級2017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積極謀劃推動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專門成立課題組,廣泛深入調查研究,多次組織研討論證(省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專題會議2次),組織精干力量起草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方案。2017年底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加快推進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17〕753號),對檢查員隊伍職責定位、資格準入、考核評價、職業發展、獎懲機制、工作保障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粵辦函〔2017〕753號文精神,為加強對檢查員的管理、考核和培訓,制定印發了《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考評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培訓制度》。2018年年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推進“職業化檢查員監管隊伍建設”列入2018年年度工作要點。下一步,我省將結合公務員分類改革,依法依規建立職業化檢查員相應的職務序列,為進一步推進檢查員分類考錄、分類培訓、分類考核等提供制度性保障,積極推動精細化管理,不斷提升檢查員隊伍職業化、專業化、科學化水平。
再次感謝您長期對我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請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