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國家藥監局召開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監管工作匯報會,聚焦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產品,分析當前監管工作形勢,進一步督促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切實保障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
會上,天津、江蘇、江西、河南、廣東省(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匯報了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總結交流了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監管經驗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舉措。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國家藥監局部署開展了一系列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各級監管部門按照國家藥監局部署安排,落實屬地監管責任,重體系、強監管、抓提升,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質量體系管理,全面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全力服務國家疫情防控大局。
會議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藥監局關于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各項部署,慎終如始、再接再厲、毫不松懈,持續做好相關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一系列重要部署,全力以赴,加強監管,持續保障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二是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質量管理。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培訓,并通過多種檢查形式,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生產,筑牢質量安全第一道防線。三是強化屬地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各級監管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增強監管的針對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強化風險管控,實施清單銷號管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做好行刑銜接、行紀銜接,形成“利劍高懸”的震懾效果。四是堅持風險導向,加強抽檢處置。加強跨省協同查處,對不合格產品一查到底,追查源頭;整合檢驗資源,強化檢驗機構責任意識,暢通復檢渠道。五是突出社會共治,共促質量安全。各級藥品監管部門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加強社會共治,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強監管協同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會議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國家藥監局器械監管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中檢院、核查中心、評價中心、受理和舉報中心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主會場參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西藏、青海、新疆等22個省(區、市)藥監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監局分管負責人、器械監管相關處室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分會場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