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廣東省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進一步推動廣東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行動方案》提出,充分運用“港澳藥械通”政策,加快擴大指定醫療機構和產品范圍,探索逐步擴展適用區域范圍。
會上,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玲指出,2021年,“港澳藥械通”政策落地后,打通了國際先進創新藥械快速進入臨床使用的通道,使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在臨床急需的情況下,可以在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為大灣區居民帶來了疾病治療實實在在的便利。
截至目前,“港澳藥械通”已公布指定醫療機構達到45家,實現大灣區內地9個地市全覆蓋,引進港澳已上市藥械品種79種(藥品39種,器械40種),惠及灣區居民近萬人次,并進一步吸引全球跨國藥械企業關注廣東,營造大灣區創新藥械集聚發展的良好氛圍。
今年7月31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用法治手段破解急需港澳藥械管理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助推健康灣區高質量發展。
王玲表示,根據管理條例,接下來,對急需港澳藥械實行目錄管理,將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全流程壓縮審評審批時限,目錄外急需港澳藥械審批時限由原來35個工作日壓縮到20個工作日,目錄內急需港澳藥械審批時限由原來25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平均提速50%,將“人等藥”變為“藥等人”。
為進一步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廣東將進一步鼓勵全球跨國藥械企業利用粵港澳大灣區優質醫療資源,通過“港澳藥械通”政策,在指定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技術指導原則規范開展急需港澳藥械真實世界研究,支持使用效果良好的急需港澳藥械在內地申請注冊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