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
《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正式施行,
規定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展示面
標注國家藥監局規定的
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
以提升兒童化妝品辨識度,
方便消費者快速識別,
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選購兒童化妝品
認準“小金盾”!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辦: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承辦: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事務中心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53號之二 郵編:510080 電話:020-37886888 傳真:020-3788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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