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的標簽是指粘貼或印在化妝品銷售包裝上的文字、數字、符號、圖案和置于盒內的說明書;起著向消費者傳達產品信息的作用,是制造商對產品質量的承諾。化妝品標簽內容的完整和準確是保障消費者知情選擇和安全使用的必備條件,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有些不法制造商往往為了追求利益,在標簽內容上用虛假、夸大宣傳的方式誤導消費者,為此,國家在2008年專門出臺了《消費者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GB 5296.3—2008),對化妝品標簽上應標注的相關信息和語言的表達程度均作出相應規定。因此,消費者應多了解一些化妝品的標簽標識知識,在選購化妝品時對于識別欲購產品的合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性。
化妝品標簽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①直接印刷或黏貼在產品容器上的標簽;②小包裝上的標簽;③小包裝內放置的說明性材料。
國家對化妝品包裝上的標簽信息有明確規定,必須標注的內容如下:
1.產品商標和名稱,外國在中國的代理商,除標注英文外,還要有對應的中文。
2.包裝、分裝者注冊的名稱和地址。品牌產品一般都標注自己的網站,有的甚至還標注電話號碼。
3.凈含量。一般用質量或體積表示,有的也用長度表示,如唇膏。
4.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
5.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許可認證QS標志;企業的衛生許可證編號;產品質量執行標準號。(從2017年7月1日開始,產品標簽上只標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號和產品質量執行標準號。)
我國在2017年之前,產品標簽上標注的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放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號:XK16-108 6223;衛生許可證號:(2002)衛妝準字29-XK-2445。但從2017年1月1日起,企業原有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作廢,使用重新認證核發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即把原來的“兩證”管理變為現在的“一證”管理,產品標簽上不再有衛生許可證號,只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這一個證的標識,新執行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格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妝+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流水號(4位阿拉伯數字)。
已經印刷出來的原有包裝標簽可延用至2017年7月1日之前。同時,從2017年7月1日起,沿用了近10年的生產許可認證QS標志也不再標注。產品質量執行標準號有以下幾種:GB/T ×××(如GB/T 2280.2—2005),QB/T×××(如QB/T 1645—2004),DB××/T×××(如DB44/T 453—2010),Q/×××(如Q/YQEG43)。其中GB/T表示國家推薦標準,QB/T表示輕工行業推薦標準,DB××/T表示地方推薦標準,Q/×××表示企業內部標準。通常情況下,企業標準都高于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
6.注意事項、使用指南、儲存條件及產品中的所有成分標識。我們國家明確規定,2010年6月17日以后生產的化妝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化妝品的全成分。那些在標簽上沒有進行全成分標識的化妝品是不符合化妝品行業的法規要求的。
7.特殊用途化妝品還應有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如:國妝特字G20140789。
8.進口化妝品還應有進口化妝品批準文號或備案文號。對于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有批準文號,如:國妝特進字J20080002;對于進口普通化妝品應有備案文號, 如: 國妝備進字J200994505。
總之,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化妝品標簽標識的內容是判斷欲購化妝品是否合法的第一步,也是消費者可參照的唯一的客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