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推動藥品監管綜合改革,我局將建設藥品經營三大基礎數據庫(企業庫、品種庫、人員庫)(以下簡稱藥品經營“三庫”)納入重點工作,通過構建“廣東智慧藥監企業專屬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通過對企業基本信息、經營品種信息和關鍵崗位人員信息等關鍵基礎數據的采集。為做好藥品經營數據信息的核對和填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核對填報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藥品經營“三庫”是實現藥品經營企業關鍵信息的電子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未來開展數字化監管的重要平臺。建設完善藥品經營“三庫”既有利于提高全省藥品經營監管信息化水平,既為科學、高效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又能促進我省藥品流通產業健康、高質量發展。各地級以上市局要高度重視,督促轄區藥品經營企業提高認識,做好數據信息的首次核對和填報工作,充分管理好、運用好服務平臺。
二、及時準確完成核對填報工作
藥品經營“三庫”核對和填報工作范圍為全省藥品經營企業,包括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企業應認真閱讀《藥品經營企業基礎數據核報操作指南》(附件1),按要求對本企業基礎信息、經營品種信息和關鍵崗位人員信息(附件2)如實進行核對和填報。完成首次核對和填報工作時限為2023年12月25日。企業在填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QQ群174372141,332137426向工作人員反饋,如因群成員已滿,無法申請進群,可通過:https://docs.qq.com/sheet/DRlBrbE1oR2pncWhW?tab=BB08J2,在線登記填報過程中的問題,并及時查看工作人員的反饋意見。
三、加強對核對填報工作的督促指導
各地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推動核對和填報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對于未按時填報的企業,應督促其限期填報;對于未能取得聯系的企業,應及時組織現場核查,發現企業已停止經營或擅自變更注冊地址的,應依法進行處置。各地級以上市、縣(區)局應指定相應工作人員按照《藥品經營企業基礎數據監管端操作指南》(附件3)對轄區內企業的填報信息進行審核,請各地級以上市局匯總市縣兩級工作人員信息,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填報《藥品經營“三庫”信息管理人員賬號申請表》(附件4),并通過粵政易報省藥品監管局藥品監管二處張泳欣(粵政易同名)。監管人員在系統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可通過QQ群154536226向工作人員反饋。
附件:
1.藥品經營“三庫”數據核對填報操作指南
2.藥品經營“三庫”數據核對填報事項清單
3.藥品經營“三庫”監管端操作指南
4.藥品經營“三庫”監管人員賬號申請表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