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經查, 你公司未在注冊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且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均無法取得聯系。經調查取證,證實你公司長期未按規定上傳藥品購銷數據。我局依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的管理規定》,按規定時限要求,以公告方式送達《〈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因你公司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陳述或申辯,我局已依法決定注銷你公司的《藥品經營許可證》。
現依法公告送達《〈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你公司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逾期即為送達。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特此公告。
附表:相關企業情況公示
附表:
相關企業情況公示
附件:
1.《〈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粵藥監通銷﹝2023﹞7號)
2.《〈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粵藥監通銷﹝2023﹞8號)
3.《〈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粵藥監通銷﹝2023﹞9號)
本機關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53號之二 郵編:510080
聯系電話:020-37885172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1.《〈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粵藥監通銷﹝2023﹞7號).pdf
2.《〈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粵藥監通銷﹝2023﹞8號).pdf
3.《〈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決定書》(粵藥監通銷﹝2023﹞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