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藥監局關于開展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號)要求,經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物醫藥服務處2個擬推薦表彰先進集體初評對象,廣東省藥品檢驗所生物制品室三級主任科員穆矛1名擬推薦表彰先進個人初評對象,均已通過國家初審,擬確定為正式推薦對象。現在全省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7個工作日)。
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反映問題和情況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以示負責。
受理單位: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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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