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工作職責為協助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開展藥品審評事前事中溝通指導及相關檢查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員額制人員36名,具體人數和崗位要求詳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社會在職人員,有關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專業要求對應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七)年齡要求:應聘人員年齡分別為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4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可放寬45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體以招聘崗位信息表為準;
(八)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等紀律處分,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國家藥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廣東省內藥監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內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
6.聘用后構成利益沖突的,對于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領域相關企業從業、并且從事的工作范圍與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24:00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以及報名材料壓縮打包為一個文件(格式為rar或zip)發至指定電子郵箱,郵箱地址:szhr@szhr.com。郵件主題與附件名稱相同,統一格式為“(崗位)序號-崗位名稱-姓名”,如:“1-財務崗位(出納)-張三”。
(三)報名材料
1.《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報名表》電子版及個人簽名的掃描件;
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電子版
3.身份證掃描件;
4.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學歷、學位證書驗證報告電子版;
5.歸國留學人員另需提供能夠認定本人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
6.崗位相關的其他資格證書及技術職稱。
(四)資格審查
分中心將對報名人員網上遞交的電子資格資料進行審查。黨務紀檢崗位、人事崗位、信息崗位、項目管理崗位、中藥崗位2、化學藥崗位2、生物制品崗位2的開考比例為5∶1;中藥崗位1、化藥崗位1和生物制品崗位1的開考比例為3:1。如低于此比例,將視情況延長公開招聘報名時間或調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根據考生意愿調劑報考崗位,如仍達不到崗位開考比例,將取消該崗位招聘。具體情況將在藥審中心、核查中心網站進行公布。
分中心通過回復郵件的形式向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發放準考證。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對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分中心有義務接受其詢問并告知其原因。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地點在深圳。筆試、面試具體考試安排將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內容為通用知識與專業能力。根據擬聘崗位職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按應聘人員與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環節的人員名單。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藥審中心、核查中心、深圳人才網等網站公告,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考試評分規則。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且均應高于60分。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六)考察、體檢
1.考察。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考察采取工作能力調研、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廉潔自律、誠信記錄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崗相適等方面的情況。
2.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在定點醫院進行。
因擬聘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在公示期間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額,分中心可以按照總成績遞補人員進行考察,但遞補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崗位擬招聘人數。考察前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
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二十日內無法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視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通知體檢后二十日內需拿到體檢合格的報告。
考察、體檢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聘用
根據考察和體檢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藥審中心、核查中心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原則上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到崗工作,由分中心為其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七、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告知有關回避和利益沖突的情形,故意隱瞞上述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分中心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應聘人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入職時須已獲得相應資格,同時提交離職證明,因個人或單位原因無法提交證明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汪老師(0755-22919743);沈老師(0755-36696239)林老師(0755-33249888轉分機6670)(周一—周五8:30-12:00 13:30-17:00)
附件:
1.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職位表
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報名表
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招聘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
4.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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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員額制人員公開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