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7號
按照《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有關規定,根據集藥方舟(廣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易寶愛普訊電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申請,現對以上兩家企業的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予以取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附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取消情況表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取消情況表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7號
按照《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有關規定,根據集藥方舟(廣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易寶愛普訊電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申請,現對以上兩家企業的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予以取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附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取消情況表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取消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