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藥監辦〔2021〕251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藥品監管局機關各處室、各藥品稽查辦公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廣東省藥品監管技術支撐機構能力建設標準(試行)》已于2021年7月27日省藥品監管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參照執行。
附件: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
粵藥監辦〔2021〕251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藥品監管局機關各處室、各藥品稽查辦公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廣東省藥品監管技術支撐機構能力建設標準(試行)》已于2021年7月27日省藥品監管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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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