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廣東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代擬《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暫行規定(草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6月21-7月5日。請將意見建議通過電子郵箱反饋至gdda_ypjgec@gd.gov.cn,郵件標題請注明“大灣區急需藥械暫行規定建議”。
附件:
1.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暫行規定(草案).doc
2.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進口使用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申報和評審指南.doc
3.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藥品醫療器械采購、進口和配送企業條件.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