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8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在《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登記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且無法取得聯系。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6個月。企業如仍開展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的,請聯系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并遞交情況說明,公示期滿未聯系辦理相關手續的,我局將按照《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其備案信息中予以標注失效。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公示企業信息
我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8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在《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登記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且無法取得聯系。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6個月。企業如仍開展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的,請聯系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并遞交情況說明,公示期滿未聯系辦理相關手續的,我局將按照《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其備案信息中予以標注失效。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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