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廣州組織召開廣東省第二批醫療機構制劑“嶺南名方”遴選標準專家評審會議,進一步修訂與完善現有“嶺南名方”《申報指南》和《遴選標準》,更好地推進廣東省第二批醫療機構制劑“嶺南名方”遴選試點工作。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方維出席會議并講話。
方維充分肯定了去年首批“嶺南名方”遴選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提出今年要繼續高質量推進“嶺南名方”遴選試點工作,推動我省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整體提升,促進其新藥轉化,打造“嶺南名方”金招牌。
會議指出,自今年初,由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藥品監管局、省科技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四部門聯合成立了“嶺南名方”遴選工作專班,扎實推進第二批“嶺南名方”遴選試點工作。目前,工作正處于前期準備階段。本次會議后,將優化和發布《遴選標準》《申報指南》,正式啟動第二批“嶺南名方”申報工作。
會議強調,要進一步提升政治意識,深刻理解醫療機構制劑質量管理在藥品產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發揮專業優勢和實踐經驗,注重科學性和公正性,確保新修訂的遴選標準既符合中醫藥傳統理念,又緊密結合醫療機構制劑產業傳統和優勢,促進我省醫療機構制劑高質量發展。
會議現場,各參會代表積極發表觀點,針對原有《遴選標準》《申報指南》中存在的不足,開展深入探討和分析,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建議,為后續第二批遴選試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學參考依據。
省藥品監管局有關處室負責同志,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相關負責同志,“嶺南名方”遴選專家委員會相關專家參加會議。(省局藥品監管一處供稿/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