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督促企業整改和屬地監管部門跟蹤落實到位,按照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監管司有關要求,省藥品監管局于1月11日召開了集中責任約談會,對部分國家抽檢不合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進行責任約談。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邱楠出席會議。
會議通報了2023年專項抽檢發現問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匯報了醫療器械產品生產情況、企業運營情況、不合格產品處置及整改情況。省藥品監管局審評認證中心有關同志對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不合格原因進行了分析輔導,醫療器械監管處、執法監督處負責同志分析了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及其嚴重性,并提出明確的整改要求。
會議要求,各相關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要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的重要性;要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不能片面考慮企業經濟效益而忽視產品質量;要進一步壓實自身的主體責任,舉一反三,完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要認真全面地開展自查、扎扎實實落實整改。會議強調,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應對其生產的醫療器械質量全面負責;各地市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確保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提交了停產申請的企業,各地市監管部門應當持續關注該企業生產動態,若企業重新生產,應當健全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必要的驗證和確認,企業應當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經組織現場檢查通過后恢復生產。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市市場監管局醫療器械處(科),省藥品監管局執法監督處、審評認證中心相關負責同志參加了約談。(省局醫療器械監管處供稿/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