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深化合作,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西藏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關于新形勢下西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全力支持西藏藥品監管事業及藥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現西藏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有力舉措。根據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以“促進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協同發展,推動廣東省及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管事業及藥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在人才建設、技術支撐建設、藏藥研發注冊、醫藥產業發展、監管合作交流等事項上完善合作機制、深化改革創新。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代表方表示,此次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開啟了對口援助、合作發展的新篇章,為粵藏兩地監管業務交流建立了紐帶、為發揮產業互補優勢搭建了橋梁。將以此次簽約為契機,在更深層次、更高水平、更廣領域開展合作交流,努力打造更多廣東藥監對口援藏的標志性成果。
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代表方表示,感謝廣東省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關心支持西藏藥品監管事業發展,此次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創新了合作模式、拓展了合作領域、提升了合作層級,是粵藏雙方深度合作、互惠共贏的新篇章、新里程,為推動西藏藥品監管事業和藥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提供強大支撐。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領導及相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領導及處室負責人參加活動。(省局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