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茂名市市場監管局以嚴查違法、嚴控風險為主線,通過“四強化”抓好藥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強化藥品生產流通環節專項整治。重點對藥品生產領域中藥品生產主體資格、物料管理、生產管理和檢驗及放行管理等四大方面開展深入細致檢查。已檢查3家企業,共發現11項風險隱患情況,建立隱患排查工作臺賬,實行逐條銷號管理。目前企業已全部完成整改。重點做好轄區內疫情防控用藥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對轄區內經營和使用疫情防控用藥,特別對公眾需求量大的“連花清瘟膠囊(顆粒)”等品種開展重點專項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藥品零售企業26家次,發出限期整改17家次,責令停業整頓9家次。
強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經營使用環節監管。對轄區內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和使用單位(含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進行定向監管巡查,持續加強經營使用環節產品質量監管。監督檢查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使用單位359家次。其中檢查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企業232家次,責令改正1家次;檢查開展核酸檢測使用單位127家次,責令改正2家次。
強化化妝品非法添加專項整治。重點聚焦以祛斑美白、祛痘、面膜類、兒童類、染發類等高風險化妝品為重點整治品種。以婦嬰專營店、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集中交易市場、展銷會、城鄉結合部經營企業、網絡銷售平臺等為重點整治場所,對生產企業使用禁用物質、未經批準新原料生產化妝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檢查生產企業9家次,責令限期改正8家次;檢查線下經營企業803家次,責令限期改正80家次;檢查平臺內化妝品經營企業155家次,責令限期改正4家次;立案處罰2宗,結案2宗。
強化部門聯動,形成整治合力。強化藥品檢測機構、公安、檢察、衛生健康等部門的溝通聯動,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協同配合、同向發力,建立健全行刑銜接機制。積極推進藥品安全聯合執法工作,違法信息及時通報給公安、檢察部門;強化信息研判,及時牽頭召開案情研判座談會議,會同公安、檢察等部門對案情分析研判。
下一步,該局堅持監管執法“一體化”相結合,全面排查風險隱患方面的重點對象、重點區域,強化部門協作,形成執法合力,切實把“嚴”的主基調貫穿藥品監管工作全過程,進一步深入推進藥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茂名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