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貫徹落實《廣東省藥品零售連鎖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全市藥品零售連鎖經營秩序,引導藥品零售連鎖產業公平有序競爭,推動全市藥品零售連鎖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全面加強《辦法》學習。組織全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負責人參加專項培訓會議,邀請參與起草人員對新修訂的《辦法》進行解讀和現場答疑。要求各零售連鎖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等人員要提高質量風險意識,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確保藥品購進渠道合法合規。
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全面落實《辦法》要求。開展零售連鎖企業自查整改專項工作,組織全市連鎖總部結合《辦法》條款對所屬直營店數量開展自查,明確時間節點,確保連鎖門店切實做到統一企業標識、統一管理制度、統一計算機系統、統一人員培訓、統一采購配送、統一票據管理、統一藥學服務標準。
三是加強執法力度,全面規范經營秩序。加密日常巡查頻次,督促零售連鎖企業全面落實《辦法》要求。組織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連鎖總部企業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在規定時間內仍未整改到位的,將根據《辦法》規定,對連鎖總部企業按照不再符合《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條件情形依法處理,進一步規范全市藥品零售連鎖經營秩序。(東莞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