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佛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佛山市局采取市、區、鎮(街)“三級聯動”,突出“穿透式核查”“閉環式管理”,開展網格巡查、線索核查、履職督查,持續發揮“哨點”監測作用,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嚴密防線。
實施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制度以來,佛山市局嚴格落實分級分類管控措施,督促零售藥店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疫情期間需登記報告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執行“進門三查驗”“購藥五上報”。同時,做好群眾就診指引,不得向中高風險地區和附“黃色”健康碼期間的顧客銷售《目錄》內藥品(含網絡銷售)。據統計,開展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以來,佛山市零售藥店累計錄入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超過710萬條。
結合大數據分析,強化結果應用,補齊防疫短板,扎實做好佛山市重點人群購藥數據監測信息線索核查處置,對疫情防控常態化實施科學精準管控,形成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哨點”信息閉環管理。據統計,自6月9日以來,佛山市開展重點線索核查868條,檢查零售藥店767家,關停整改藥店29家。
下一步,佛山市局將加強與公安、政數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通過構建多部門信息共聯共建共享機制,不斷提高防控工作的針對性、精準性、有效性,持續加強疫情防控信息閉環管理,推動防控工作更加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高效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作用。(佛山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