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多地升為中高風險地區,疫情防控形勢不容樂觀。為提高東莞市零售藥店“哨點”監測敏感性,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加強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全市零售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監測主體責任,切實發揮好“哨點”預警作用,堅決鞏固好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加大藥店監督檢查力度。迅速組織各分局兩周內完成轄區藥店全覆蓋檢查行動,嚴查銷售退熱類藥品時未按規定登記報告購藥人員信息行為。目前,已完成全市7463家零售藥店全覆蓋檢查。持續開展跟蹤回訪檢查,強化零售藥店抽查核查,今年以來全市共抽查藥店12977家次,發現不按規定執行801家,責令限期整改615家,責令停業256家。
二、線上線下開展隱患排查。深入開展線下暗訪督導,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截至6月10日,已對23個鎮街147家零售藥店進行暗訪,并發布暗訪結果通報4期。在組織全市實體藥店實施全覆蓋檢查的同時,扎實開展“線上”巡查,督促全市網上藥店落實《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規定,立即對目錄藥品采取限制措施,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做到“線上線下”全面防控、不留死角。
三、深入開展防疫宣貫引導。及時通過網絡信息平臺發布《疫情期間需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落實購藥人員購藥登記報告制度告誡書》、顧客進門查看“健康碼”等最新防控相關指引,要求連鎖藥店總部、醫藥批發公司配合開展宣傳,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定期在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藥店監督檢查信息,不斷加大震懾力度。
四、加強藥店常態化抽查核查。將零售藥店信息登記報告執行情況作為常態化監管工作重點,持續加強零售藥店實名購藥登記上報工作,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今年以來截至6月10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分別向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推送購藥人員信息共計160.5萬條,確保疫情線索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及時反饋,形成有效“閉環”。(來源: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