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省藥監局有關規定并依托省智慧食藥監平臺,在疫情防控期間全力推進藥店實施銷售發熱咳嗽用藥相關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目前,全市實有的2936家藥店(含尚未開門營業的藥店)已100%登陸智慧食藥監系統注冊,累計上報相關信息10601條。
(一)全面動員,確保系統注冊規定落實到位。2月13日19時,省智慧食藥監系統顯示中山市零售藥店總數為3027家,已登錄“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燒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管理系統”完成注冊907家,僅占29.96%。為切實提高藥店的系統注冊率,更加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人員信息篩查工作,中山市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安排專人通過系統導出全市零售藥店名錄清單,迅速組織基層分局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逐家逐戶通知到位,同時督促指導各藥店做好登記注冊工作。期間,還結合每天的市場巡查監管工作安排,對全市藥店的營業情況進行全面清查,認真核實“已開門營業”“未開門營業”和“未注銷‘僵尸藥店’”的具體情況,僅用1天時間就全面摸清了全市零售藥店的真實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至2月14日19時,全市“已開門營業”的1871家零售藥店100%完成系統注冊。隨后繼續通過多種途徑通知督促未開門營業的藥店登錄系統辦理注冊,至2月16日,全市2936家藥店(包括未開門營業藥店、剔除未注銷的“僵尸藥店”)已100%完成系統注冊。
(二)加強督促,確保信息報告制度執行到位。要求全市藥店務必對發熱咳嗽用藥品的購買者進行體溫測量,做好人員信息登記并通過智慧食藥監平臺上報。同時,對登記的“有發熱癥狀”且“14日內自鄂或溫州來粵”“14日內涉足疫情地”“與14日內自鄂或溫州來粵及14日內涉足疫情地者有接觸”的人員信息,除要求各藥店通過智慧食藥監平臺上報外,還要求同步將信息報送至人員住地的疫情防控部門,以便做好跟蹤服務。截至2月18日,已上報信息10601條。
(三)強化抽查,確保信息真實性核實到位。組織監管人員對藥店上報省智慧食藥監平臺的登記信息進行抽查核實,組織全市基層分局對各藥店執行登記報告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信息真實性。截至2月18日,已抽查核實藥店上報信息100條,核查率接近1%。(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稿)